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院固定資產管理,理順管理關系,明確分工與職責,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更好地為教學服務,根據《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財教〔2012〕488號)、《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財教〔2013〕30號)、《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教財〔2012〕6號)等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資產管理上與學院存在隸屬關系的各部門。
第三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二章 職責與分工
第五條 學院固定資產實行分級管理體制。資產管理辦公室、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單位、固定資產使用保管單位為學院固定資產的管理機構,履行相應的工作職責。
第六條 學院辦公室是學院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為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辦理固定資產處置和對外出租(借)等事項的審核、報批報備手續;監督固定資產報廢處置等工作。
第七條 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單位是代表學院行使固定資產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據其工作職責不同,對學院及所屬部門所占有、使用的由不同資金渠道形成的固定資產進行歸口管理。其主要職責為制定歸口管理的固定資產的具體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對固定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進行監督管理;做好定期清查、資產統計及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第八條 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單位職責如下:
(一)學院財務處負責固定資產核算;
(二)辦公室負責貨物(設備、家具、圖書資料等)資產采購管理;
(三)后勤物業部門負責古樹名木管理及房屋資產修繕;
(四)實驗實訓中心負責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及陳列品(標本、模具等)管理;
(五)圖書館負責圖書資料管理。
第九條 固定資產使用保管單位為學院各部門、各系。其主要職責為建立健全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負責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維護;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協助做好資產的清查和處置等工作。
第三章 范圍、分類與計價
第十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可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一條 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但價值較高的儀器設備、辦公用品等資產,按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分為六大類: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和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等。具體如下:
(一)房屋及建筑物。房屋包括教學用房、科研用房、行政辦公用房、生產經營用房、出租用房、職工生活用房(不含已出售房屋)、學生用房、后勤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圍墻、水塔、雕塑等。
(二)專用設備。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各種儀器和機電設備、文體設備及軟件等。
(三)通用設備。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設備、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等。
(四)文物和陳列品。文物包括可移動文物和不可移動文物;陳列品包括標本、模具等。
(五)圖書和檔案。圖書包括圖書館、資料室、閱覽室等的圖書資料、音像制品及電子出版物等,檔案包括檔案館的紙質、音像、實物、照片、電子等資料。
(六)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指家具、用具、被服裝具、特種用途的動植物等。
第十三條 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為維護固定資產的正常使用而發生的修理費等后續支出,應當計入當期費用,不得作為固定資產成本入帳。
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應當根據以下具體情況分別確定:
(一)購入的固定資產。按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調試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作為入賬價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至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全部必要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三)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后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加上改建、擴建、修繕發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資產拆除部分的賬面價值后的金額,作為入賬價值。
(四)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沒有相關憑據的,按比照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沒有相關憑據、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也無法可靠取得的,該固定資產按照名義金額,作為入賬價值。
(五)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第四章 增減變動
第十四條 購入、自行建造、改建擴建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資產,應由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單位和使用保管單位驗收,必要時會同技術部門進行技術鑒定。經驗收合格后,辦理固定資產驗收手續。
接受捐贈、調入的固定資產增置手續,參照本條執行。
第十五條 學院應當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于發生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報學院董事會批準后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六條 調撥、轉讓、對外捐贈、報廢的固定資產,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處置手續。
第五章 固定資產折舊
第十七條 學院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在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壽命內系統地分攤固定資產的成本。折舊類別和折舊年限按照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固定資產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計提折舊。計提固定資產的殘值率為5%。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可以繼續使用的,應當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 學院應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下列固定資產除外:
(一)文物和陳列品;
(二)動植物;
(三)圖書、檔案;
(四)以名義金額計量的固定資產。
第二十條 每月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額,由固定資產各歸口管理單位及時向財務處提供。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無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條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事業活動中對所需及占用的固定資產實施不間斷的管理及核算,包括從固定資產預算、采購、驗收、領發、使用到處置等各個環節的實物管理和財務核算。
第二十三條 在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中,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實施細則,按固定資產的分類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財務處負責固定資產的預算編制和資金管理,按固定資產的大類進行總分類核算,總分類帳與固定資產各歸口管理單位的明細帳應進行定期核對,做到帳帳相符。固定資產使用保管單位須指定專人負責辦理本單位固定資產的領用、建帳、保管、清查、統計等工作,做好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定期與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單位的明細帳進行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第二十四條 固定資產預算及購置計劃既要從實際出發,又要注意節約。要根據各類資產的配備情況及使用標準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現有固定資產,防止重復購置和積壓浪費。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單位或固定資產使用保管單位對配備給工作人員使用的固定資產,要建立領用交還制度,并督促使用人保管好資產。工作人員工作調動時,應辦理所用資產交還手續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七章 固定資產的處置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報廢處置的備案或報批,一般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固定資產處置應由資產使用單位填制《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詳細說明實物資產狀況和處置原因及方法。財務審核并提供資產殘值等信息,根據處置結果,財務進行賬務處理。;
(二)報廢情況依據《廢舊物資管理辦法》進行;
(三)處置固定資產由采購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至少通過三家客戶詢價,并形成比價記錄。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預算處置金額50000元(含)以下:
資產使用部門申請→使用單位負責人審核→采購部門(使用部門)核價→財務處負責人審核→副院長審核→院長審批。
(2)預算處置金額超過50000元
資產使用部門申請→使用單位負責人審核→采購部門(使用部門)核價→財務處負責人審核→副院長審核→院長審核→學院董事會審批。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處置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全額上繳學院財務處,統一管理,不得隱瞞、私分、截留、擠占、挪用和坐支。
第八章 固定資產盤點
第二十八條 學院財務處將協同使用單位每年年終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實地盤點,并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開展不定期抽盤工作,做到帳實相符。對清查中發現的問題,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單位應查明原因、說明情況,編制有關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按照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調整固定資產相關帳目。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的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經查明屬于學院所有的,以重置完全價值為原價,按資產的新舊程度和質量,估計累計折舊,盤盈凈值轉入營業外收入;對于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填制“盤虧報告單”,經查明原因,屬于人為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按照實物資產報廢流程審批后,注銷資產,盤虧固定資產的凈值轉入營業外支出。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經濟學院財務處制定并負責修訂與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現行相關制度與本規定有沖突的地方以本規定為準
附件一:固定資產驗收登記表
附件二:固定資產報廢審批單
附件三:固定資產處置審批單
附件四:固定資產盤點表
附件一:固定資產驗收登記表
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固定資產驗收登記表
驗收單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資產編號:
資產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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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型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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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方式 |
外購□自制□調撥□ |
供應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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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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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價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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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用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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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價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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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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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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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 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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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固定資產報廢審批單
海創集團固定資產報廢審批單
日期: 年 月 日
資產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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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型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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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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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值 |
財務部填寫 |
累計折舊 |
財務部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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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值 |
財務部填寫 |
處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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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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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部門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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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財務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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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副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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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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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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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固定資產處置審批單
海創集團固定資產處置審批單
日期: 年 月 日
資產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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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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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類型 |
出售□ 交換□ 調撥□ 債務重組□ 對外投資□ 損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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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值 |
財務部填寫 |
累計折舊 |
財務部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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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值 |
財務部填寫 |
出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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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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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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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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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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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財務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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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副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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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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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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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固定資產盤存表
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固定資產盤點表
盤點單位:
盤點日期:
序號 |
資產編號 |
資產名稱 |
規格型號 |
存放地點 |
計量單位 |
使用人/責任人 |
資產狀態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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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人員簽名:
監盤人員簽名:
注:采購部門應后附比價資料并負責采購申請單的傳遞工作,財務部門應對其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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